隨著倫敦奧運會日益逼近,為保護贊助商的利益,奧委會專門對非贊助商的社交媒體活動作了巨細靡遺的規定——在賦予人們更多信息自由的同時,社交媒體本身卻變得越來越不自由
更高,更快,更強?
每一屆奧運會都有屬于自己的故事:2004年在雅典尋訪奧林匹克的文化源頭,2008年于北京呈現前所未有的盛世氣象,待到2012年的倫敦,英國人所特有的不溫不火反倒令故事的續篇有了更多懸念。種種跡象表明,向來以保守著稱的奧委會將全面擁抱數字化的“泛社交時代”,201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亦將成為有史以來第一屆“社交奧運會”(Social Media Olympic,簡稱Socialympics)。
事實上,“泛社交”概念并非倫敦奧運會的首創。回顧2008年北京奧運會與2010年溫哥華冬奧會,我們不難窺見社交媒體的成長軌跡。如今,社交媒體正迎來其歷史上的又一次飛躍。Facebook的活躍用戶已從當年的1億人飆升至9億人,Twitter的用戶數亦首次突破1億大關,智能手機的不斷普及使得24小時在線與實時評論成為可能。不難想象,2012年倫敦奧運會將前所未有地“被追蹤”、“被博客”、“被臉書”、“被推特”、“被贊美”或是“被吐槽”。
無論對主辦方、運動員、贊助商還是普通觀眾來說,數字技術與奧林匹克精神的結合都意味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就連向來保守審慎的國際奧委會亦在Twitter和Facebook上創建了官方主頁,粉絲們可通過“運動員樞紐”查找并追蹤偶像的最新動向。
全天候實時更新的Facebook/ Twitter主頁儼然已成為運動員的數字名片,財大氣粗的贊助商們更是“奇技百出”做足噱頭。以快消業巨頭寶潔公司為例,“感謝你,母親”主題活動起初僅是以電視廣告的形式進行宣傳,但很快便發展成一種“社交媒體現象”。以“默默無聞的母親們”為主角的視頻廣告在YouTube等網站的點擊數超過2500萬人次,“奧運母親的生活瞬間”系列亦吸引了700多萬名觀眾。用戶還可下載Facebook應用,為自己的母親送上感謝與祝福。
如今社交媒體儼然已成商家必爭之地。在賦予人們更多信息自由的同時,社交媒體本身卻變得越來越不自由,尤其是隨著倫敦奧運會的日益逼近,為保護贊助商的利益,杜絕“搭便車”的行為,奧委會還專門頒布了一套“廣告保護法案”,對非贊助商的社交媒體活動作了巨細靡遺的規定。譬如,“2012”與“金(牌)”不得出現在同一條微博中。就連運動員和普通觀眾亦不得不“戴著鐐銬跳舞”,在公共論壇上發布奧運會的視頻剪輯被明文禁止。參賽選手享有在自家博客上發布相關信息的“特權”,但發帖格式須嚴格遵循“以第一人稱敘述的日記體”,且不得僭居“新聞記者的角色”,“不得報道競賽名次,不得對其他參與者的活動發表評論,不得泄露任何機密或私人信息”。
兩位“以身試法”的澳大利亞游泳隊隊員尼克·達西(Nick D’Arcy)和肯里克·蒙克(Kenrick Monk)便是諸位選手的前車之鑒。兩人在Facebook主頁上貼出在美國游玩期間的“持槍”照片,原本以為是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最后卻鬧出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并遭到游泳隊的嚴厲處分:不得在奧運會期間使用社交媒體,奧運會結束后將被即刻遣送回國。用馬格尼特的話來說,對社交媒體的全面開放是倫敦奧委會的重要努力方向,但這是一種“相當節制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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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倫敦奧運會保護贊助商:社交媒體“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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