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保監會針對互聯網信貸平臺又出新通知《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對于P2P平臺合規合法又提出新要求,也給網貸平臺服務機構的專業服務提出了參考做法,值得借鑒。
什么是“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
所謂“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是指保險公司以互聯網信貸平臺為中介,為平臺上的借款人(即投保人)和出借人(即被保險人)雙方提供保證保險服務的業務。通知還指出了該業務的“宗旨”是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這與央行、銀監會等監管機構的出發點趨同,都是為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目前,網貸P2P平臺最困難的兩項“卡脖子”業務就是:1.銀行托管P2P資金;2.保險公司承保。前者不贅述,后者的最大問題是某些不法網貸平臺利用老百姓對保險業務的不了解,誤導性宣傳自家平臺由XX大型保險公司承保,一旦出現平臺跑路等風險,保險公司可能會因此遭受聲譽上的風險。
本通知的狠招在哪里?
通知共有十二條,但最核心的是保險公司的審核義務,這些義務采取了“應當”的描述。也就是說參與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的全體財產保險公司都必須按照本通知核查。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嚴格審核投保人資質。保險公司應當了解投保人的資金流向、財務狀況、歷史信用記錄、還款來源、償債能力等信息,并結合自身業務發展和資產規模情況,選擇信譽良好的優質客戶,審慎開展業務。請大家注意,以上要求與網貸投資人鑒別一家平臺是否“靠譜安全”極為類似,這實際上就是提醒擬開展這項業務的保險公司了解自己的客戶,甄別自己的客戶,這已經不是道德層面的要求,而是保監會通過發通知的形式設置的強制要求。
通知如何保護保險公司?
1.資本金約束提示。
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業務時,應當充分考慮“償二代”監管制度(作者備注:“償二代”監管制度含:風險綜合評級、流動性風險、償付能力、信息公開披露等)對這類業務的資本金約束,確保該業務的整體規模與公司資本實力相匹配。
2.不得誤導性宣傳。
保險公司與P2P平臺的合作協議中,應明確平臺不得采取擴大保險責任等方式開展誤導性宣傳。應當明確互金網貸平臺上的相關業務界面包含對應的保險條款(或鏈接),且需出借人、借款人確認,確保雙方充分知悉該平臺合作的保險公司及保險條款。
3.免責條款醒目提示。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互聯網平臺保證保險產品管理。對保險條款中的免除責任作醒目提示,不得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權益。這也為其他網貸平臺的服務機構提了醒,如果怕背書、怕被誤解,就一定要做醒目提示,例如:加粗、標紅、在卷首標明等。
為何要加入“信息系統有效對接”?
通知中有一點尤為關鍵,保險公司與合作的互聯網平臺及合作的金融機構實現信息系統有效對接,加強互聯網平臺上信息發布情況、業務資金流向、借款人風險和信用狀況和信用狀況等數據信息的跟蹤監測。其實,這就是監管機構在給廣大網貸平臺的服務機構在支招:對接數據,了解真實情況。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我們觀察到正規的互聯網金融協會、網貸協會都要求會員接入實時數據、留取產品信息,保監會此舉無疑是在監管層面確認了真實了解P2P平臺的方式,不是在網上扒點評論、在官網截取圖片就能了解的。(完)
肖颯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微信公眾號肖颯lawyer(ID:lawyer_xia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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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P2P保證保險立新規 保監會:別誤導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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