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013年野蠻生長的P2P網貸平臺終于在2014年拉響了警報,進入了風險暴露期。
據《華夏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全國累計已有119家P2P平臺“倒閉”或“跑路”,涉及資金共計約21億元;其中,今年前4個月出現問題的網貸平臺已近30家。
近期,一家名為旺旺貸的平臺跑路,將提供流量入口的百度推向了輿論風口。面對指責,百度4月28日宣布著手清理不良P2P平臺,啟動了專項的資金保障計劃,并發出10萬元懸賞破案線索。
幾天之內,國內2000多家P2P機構被百度下線的超800家,百度稱后續還會進一步將清理行動擴展至所有搜索結果,網貸平臺面臨加速洗牌。翼龍貸董事長王思聰認為:“洗牌對于行業而言反而是利大于弊,P2P網貸行業的大時代就要到來。一些打著P2P旗號在渾水摸魚的平臺將因為監管而被迫關閉。”
不僅如此,從4月21日到4月29日,前后一周時間,銀監會、支付清算協會相繼牽頭召開打擊非法集資情況和內容交流會,這場由央行、高院、高檢和公安部經偵局等各部際聯席的交流會,旨在厘清P2P網絡借貸與非法集資的界限。
網貸平臺亂象
和傳統金融對渠道的驗證和推廣的謹慎相比,互聯網似乎成為了民間借貸的“自由王國”。但同時,風險也在積聚。
4月14日,備受投資人追捧的錢海創投宣稱正在因被調查而停業;沒過幾天,另一家大型P2P平臺旺旺貸網頁關閉。
深圳警方在4月28日的最新通告中稱,經過前期的摸排調查,警方對涉嫌非法集資的深圳泰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錢某創投有限公司開展統一打擊行動。
初步查證,前者通過在各地的業務團隊,以公開宣傳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借款,借款期限為4個月至1年,保本返息,月息達4%-5%;后者通過網絡發布虛假的房產抵押借款項目吸收資金,月息約3.4%-5.8%。
警方稱,兩家公司非法吸收的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個人的資金往來、業務員提成、歸還前期投資人本金和利息。涉及投資者約9000多人次,累計借貸資金約8億多元。
網貸天眼負責人侯濱曾向《華夏時報》記者解釋稱,自融平臺沒有真實的借款項目,投資人的收益主要靠后續的資金進入,“當幾家平臺同時有投資人集中兌付,出現流動性問題,導致提現緩慢時,投資人的恐慌心理就會蔓延開,引發更多的資金提現,從而將更多的平臺牽涉進來。”
“而旺旺貸從一開始注冊地址就是假的,擔保公司與其本是一家。”投資人李某稱,曾到過這家公司的注冊地址,但發現根本沒有這家公司。
據深圳媒體報道,從去年下半年至今,該市共有8家P2P網貸平臺因涉嫌非法集資被警方立案調查;目前,公安機關已將2宗案件以及5名嫌疑人向檢察院移送起訴,分別是東方創投和網贏天下。
4月16日,浙江省公安廳通報,經排查,該省有各類P2P網貸平臺87家,其中10家因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被立案偵查,比較典型的有衢州的中寶投資、寧波的阿拉貸、湖州的家家貸、紹興的力合創投等案件。其中,中寶投資案件涉及30余個省市、1600余名投資人,目前尚有1100余名投資人約3億余元本金沒有歸還。
所有的問題都指向平臺自身,這也正是目前問題網貸的主因。“一般出事的公司不能歸入P2P里,只是打著P2P的旗號從事詐騙。”北京一家P2P平臺負責人稱。
揭開非法集資面具
中國式P2P正落入非法集資的陷阱。
“目前P2P的網站借貸發展迅猛,新開設的P2P借貸網站數量和貸款規模迅速飆升,已屢屢出現兌付危機、倒閉、卷款跑路,有的已涉嫌非法集資。”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劉張君在4月21日的會議上表示。
正是P2P的“低門檻”給帶著各種目的踏入該行業的人士帶來了錯覺。
根據現行規定,P2P網絡借貸平臺只需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注冊,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及《互聯網站管理工作細則》的規定在通信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登記與備案后,并沒有有效的動態跟蹤管理,導致P2P網貸處于無準入門檻、無行業標準、無監管機構的“三無”狀態。
此前央行在2013年調研后曾在2014年初的內部會議中定調“向行業學習,不急于出臺成文監管文件”,但2014年P2P行業不斷爆發的惡性事件,讓監管層如坐針氈,勢態的發展已經超乎預期,2013年非法集資發案數、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處于高位,為歷年來第二峰值。
監管如箭在弦。劉張君透露,網絡借貸涉嫌非法集資主要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搞資金池,即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臺賬戶,產生資金池。
關于網絡化非法集資活動的界定,劉張君指出,可根據最高法司法解釋關于非法集資的四個特征要件來判斷,即: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
繼銀監會方面劃分三類網絡借貸涉嫌非法集資之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又召集高院、人民銀行條法司、公安部經偵局、銀監會創新監管部、處置非法集資辦、互聯網金融專委會,以及P2P企業代表和法律專家討論P2P網絡借貸行業非法集資風險問題。
本報記者獲悉,會上主要就非法集資相關司法解釋、民間借貸相關法律規定、P2P網絡借貸業務與非法集資界限界定、不合格借款人對P2P網絡借貸平臺的風險、P2P網絡借貸平臺合理業務模式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但盡管從目前的密集表態來看,監管層關注最多的是P2P行業出現的非法集資等違法現象;但對于P2P“正規軍”來說,央行在2014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給予了肯定。
這份由央行副行長劉士余牽頭、央行條法司法律制度研究處執筆的專題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及監管》中指出,我國民間借貸資本數額龐大,長期以來缺乏高效、合理的投資方式和渠道,游離于正規金融監管體系之外,通過規范發展P2P網貸、眾籌融資等,有利于引導民間資本投資于國家鼓勵的領域和項目,遏制高利貸,盤活民間資金存量,使民間資本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
如何監管“野孩子”
P2P網貸平臺泥沙俱下,如何在其野蠻生長之后有效監管,才是當前的最大難題。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末,全國范圍內活躍的P2P網貸平臺已超過350家,累計交易額超600億元,但在傳統金融機構面前仍是一顆很嫩的“小苗”,對于P2P“正規軍”來說,仍渴求更多的監管來規范市場環境。
在銀監會召開的非法集資會議中,劉張君透露,銀監會對P2P監管研究相關工作已經開始啟動。
“雖然監管單位確定,但是相關的監管辦法等不會太快出臺。”一位P2P從業者認為,國內的P2P與歐洲以及美國的P2P模式不同,在國內,由于經濟環境以及信用環境等不同,造就了很多國內特有的P2P模式,與P2P傳統定義幾無關聯。正是由于其復雜性,也就造就了制定監管辦法需要考慮思量的問題較多。
事實上,在這場以金融穩定為目標的馬拉松賽中,銀監會并非惟一的婆婆。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解釋監管P2P的分工時表示,央行負責的是支付和行業發展問題,銀監會主要監管具體業務。
然而,如何在準入門檻、備案制(牌照制)、資金托管、產品報備和信息披露維度上,規范P2P業務是擺在監管層面前的第二關。
作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及監管》執筆人,央行條法司法律制度研究處副處長王晉曾建議建立平臺資金第三方托管機制,平臺不直接經手歸集客戶資金,也無權擅自動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資金;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P2P網絡借貸平臺對于借貸雙方當事人通過平臺發布的信息,應當盡到一定程度的審核義務,并向借貸雙方當事人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
面對P2P這個“野孩子”,央媽這個“超級育兒師”在2014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為銀監會譜寫了“育兒經”:首先,要求P2P和眾籌融資要堅持平臺功能,不得變相搞資金池,不得以互聯網金融名義進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非法從事證券業務等非法金融活動。
其次,抓緊推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成立,充分發揮協會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動形成統一的行業服務標準和規則,引導互聯網金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最后,央行要求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大型機構在建立行業標準、服務實體經濟、服務社會公眾等方面,應起到排頭兵和模范引領作用。
早在去年8月,中國小額信貸聯盟向其會員單位發起P2P行業自律公約,明確提出“支付與清結算賬戶分離”的要求,包括人人貸、拍拍貸等在內的55家P2P機構簽署了此項公約。
如今,是到了大洗牌的時刻了。(作者為《華夏時報》金融部記者授權“百度百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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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中國式P2P網貸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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