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消息,*ST濟堂(600090)被證監會查出連續四年虛增利潤、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未如實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未及時披露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等違規違法現象。*ST濟堂、時任同濟堂董事長張美華、時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李青、時任財務總監魏軍橋被處罰。
經查明,同濟堂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同濟堂《2016 年年度報告》《2017 年年度報告》《2018 年年度報告》 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銷售及管理費用,導致 2016 年至2018 年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為 6.8 億元、9.2 億元、8.3 億元。
2016 年至 2018 年,同濟堂通過同濟堂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濟堂醫藥)、 南京同濟堂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同濟堂)、新沂同濟堂醫藥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新沂同濟堂)等三家子公司虛構銷售及采購業務、虛增銷售及管理費用、 偽造銀行回單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 207.35 億元,虛增成本 178.51 億元,虛增 利潤總額 24.3 億元。其中:2016 年虛增營業收入 64.42 億元,虛增營業成本 56.05 億元,虛增費用 1.57 億元,相應虛增利潤總額 6.8 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 的 90.43%;2017 年虛增營業收入 72.32 億元,虛增營業成本 61.36 億元,虛增 費用 1.76 億元,相應虛增利潤總額 9.2 億元,虛增凈利潤 7.01 億元,占當期披 露凈利潤的 120.65%;2018 年虛增營業收入 70.61 億元,虛增營業成本 61.1 億 元,虛增費用 1.21 億元,相應虛增利潤總額 8.3 億元,虛增凈利潤 6.08 億元, 占當期披露凈利潤的 107.61%。上述情況導致同濟堂披露的《2016 年年度報告》 《2017 年年度報告》和《2018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二、同濟堂《2019 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其他業務收入 3.86 億元,虛增利潤總額 3.86 億元。
2019 年同濟堂通過虛構業務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3.86 億元, 虛增利潤總額 3.86 億元,虛增凈利潤 2.99 億元,占 2019 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凈 利潤的 226.52%,上述情況導致同濟堂披露的《2019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三、同濟堂未及時披露及未在 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 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同濟堂在未經過審議程序的情況下,直接或 間接通過團風縣鑫旺藥業有限公司、武漢日月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計向控股股東湖北同濟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濟堂控股)及其關聯方 提供非經營性資金 25.92 億元(其中募集專戶資金 1.35 億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已歸還 11.31 億元,未歸還 14.61 億元。
上述占用資金主要用于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償還股票質押融資本息、大股東 投資等用途,同濟堂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16 年年度報告》《2017 年年度報告》 《2018 年年度報告》《2019 年年度報告》中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 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其中,2016 年同濟堂控股占用資金合計 11,915 萬元,已歸還 8,915 萬元,未歸還 3,000 萬元,主要用于同濟堂控股歸還銀行借 款,對外投資等用途;2017 年同濟堂控股占用資金合計 27,701 萬元,已歸還 27,701 萬元,未歸還 0 萬元,主要用于歸還同濟堂控股及其關聯方融資本息; 2018 年同濟堂控股及其關聯方占用資金合計 156,767 萬元,已歸還 73,500 萬元, 未歸還 83,267 萬元,主要用于同濟堂控股償還融資本息、工程建設、對外投資 等用途;2019 年同濟堂控股及關聯方占用資金合計 62,852 萬元,已歸還 3,030 萬元,未歸還 59,822 萬元,主要用于同濟堂控股償還融資本息、歸還借款、支 付投資款等。
四、同濟堂未如實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
2016 年 5 月,同濟堂借殼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組上市并以非公開發 行方式募集資金 15.51 億元,其中支付重組交易現金對價 7.81 億元,擬用于 3 個募投項目 7.70 億元。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間,同濟堂以預付工程款的名義分別向中勝(北京)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勝建設)、漢唐電力建設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漢唐電力)等 4 家公司累計支付 1.62 億元,中勝建設、漢唐電力 等 4 家公司將上述資金同日轉回至同濟堂醫藥,用于支付股利及日常經營開支等 方面。上述變更募集資金用途占募集資金總額(7.70 億元)的 21%。同濟堂在 2019 年 4 月披露的《關于 2018 年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說明》、2020 年 6 月披露的《關于 2019 年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說明》中未如 實披露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
五、同濟堂未及時披露且未在《2018 年年度報告》《2019 年年度報告》中 按規定披露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及重大訴訟的有關事項
2018 年 1 月,同濟堂為控股股東同濟堂控股承擔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10 億元基金份額收購義務事項提供擔保,2020 年 3 月 20 日,申萬宏源證券因同濟 堂控股未按期履行合同提起訴訟。2020 年 4 月 30 日,法院裁定凍結同濟堂控股、 同濟堂、張美華、李青銀行存款共計人民幣 10.8 億元。
2018 年 9 月同濟堂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向鋸洲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鋸洲資產)融資 2 億元事項提供擔保。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同濟堂控股至到期日未能全額償還,鋸洲資產提起訴訟。2019 年 9 月 9 日,法院裁定凍結同濟堂控股、湖北同濟堂控股科技有限公司、張美華、李青、 同濟堂醫藥有限公司、武漢卓健投資有限公司、新疆嘉釀投資有限公司、同濟堂 銀行存款人民幣 2.02 億元。
推薦閱讀
杭鋼股份:前三季度凈利同比大增118.57% 鋼鐵業務盈利能力強勁
,10月22日晚,杭鋼股份(600126.SH)披露了2021三季報。報告顯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凈利潤16.19億元,同比增長118.57%;第三季度實>>>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ST濟堂連續四年虛增利潤:時任董事長張美華等高管被罰款
地址:http://www.geekbao.cn/a/caixun/fengtou/312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