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納是蘋果與摩托羅拉專利侵權案的主審法官,他認為,科技產業的高利潤和高揮發性使得專利訴訟成為了那些想傷害競爭對手的科技公司的重要手段。
波斯納說:“這是為生存而進行的持續斗爭,正如在任何一片森林里,動物們總是會用盡各種手段,利用他們的牙齒和利爪來生存。”
波斯納是一位很特別的法官,不僅僅接受媒體采訪,還公開表達自己在專利方面的立場。他認為,對于大多數行業,專利保護的作用都是弊大于利。但個別行業除外,如制藥,因為其開發成本極高。
他說:“其他行業則不然,例如智能手機,它擁有上千項組件功能,而且均接受法律保護。”
對于蘋果起訴摩托羅拉專利案,波斯納駁回了該訴訟,同時停止了禁止銷售摩托羅拉手機的禁令。他認為,僅僅因為一項關于微小功能的專利訴訟就禁售整個設備,這對消費者是有害無益的。
有業內人士稱,遺憾的是,不是所有法官都與波斯納擁有同樣的觀點。美國圣何塞地方法院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上周批準了蘋果所要求的初步禁令,禁止三星在美國銷售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
科赫在裁決中稱:“三星有權競爭,但無權通過大量侵權產品進行不公平競爭。作為專利持有者,蘋果有權阻止他人使用自己的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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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美法官抨擊專利保護 將科技公司比作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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