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7月4日凌晨消息,英特爾周二稱,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在針對這家公司的反壟斷案中依靠“極度不充分的”證據作出了判決,此舉旨在要求反壟斷機構撤銷其對該公司處以的10.6億歐元(約合13.3億美元)的創紀錄罰款。
在經過長達8年的調查以后,歐盟委員會在3年前對英特爾處以罰款,稱其曾阻撓主要競爭對手AMD的競爭性業務活動。這項罰款的金額相當于英特爾2008年營業額的4.15%,雖然這一比例遠低于10%的最高限額,但已經創下歐盟委員會針對一家公司所處以的最高罰款金額。
歐盟常設法院(General Court)一個由五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將召開為期四天的聽證會,聽取歐盟委員會和英特爾雙方所提供的辯詞,該法院是歐盟第二高法。英特爾希望,該公司能在此次聽證程序中敦促法庭取消歐盟委員會的判罪及罰款,或是減少罰款的金額。英特爾的代表律師尼古拉斯·格林(Nicholas Green)向法庭表示,歐盟委員會并未掌握英特爾曾犯有任何過錯的充分證據,并指出該委員會過于依賴英特爾客戶所提供的主觀言論來作出了判決。
格林指出:“歐盟委員會所依賴的證據質量極度不充分,據此作出的分析存在著無可救藥的、難以挽回的缺陷。歐盟委員會的判決傾向于英特爾客戶的主觀見解。”
在歐盟委員會展開調查的期間中,美國第二大PC廠商戴爾、惠普、日本NEC以及全球第二大PC廠商聯想和德國零售連鎖店運營商Media Saturn都從英特爾那里收到了回扣。該委員會的代表律師稱,這是英特爾非法業務活動的核心。
歐盟委員會律師尼古拉斯·克汗(Nicholas Khan)向法官表示:“這種回扣的目的只是綁住客戶,同時讓競爭對手處在不利的位置上。”他同時指出,英特爾的合同措辭也表明,這家公司十分“仔細地偽裝了自己的反競爭活動”。
英特爾獲得了歐盟監察專員的支持,后者對歐盟提出批評,稱其調查程序中存在程序性的錯誤。監察專員在監管機構作出判決后五個月發布了一份不具備約束力的報告,他在報告中指出,他之所以能發現歐盟委員會調查程序中的“不善管理”狀況,是因為該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并未對其與戴爾召開的一次會議進行正確的記錄。
代表3000多家小型軟件開發商和IT公司的競爭技術協會(Association for Competitive Technology)也已經對英特爾表示支持。與此同時,法國消費者組織Que choisir則支持歐盟委員會的決定。
歐盟常設法院預計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做出判決,公司還可進一步向歐盟最高法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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