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壟斷致價格高企
該研究報告指稱,當前互聯網接入明顯呈現出“雙壟斷”現狀。目前,95%互聯網國際出口寬帶,90%寬帶互聯網接入用戶,99%互聯網內容服務商集中在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強勢運營商自身利用超低價格壟斷接入用戶,同時利用雙軌價格控制弱勢運營商和第三方增值服務商,損害了后者及其接入用戶平等接入骨干網的權益。
報告援引CNNIC《第26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調查統計報告》描述國內寬帶基本狀況:從2004年起,中國寬帶接入進入高速增長階段,截至2010年6月,在使用有線(固網)接入互聯網的群體中,寬帶網民規模為36381萬。但與此同時,寬帶價格水平居高不下,直接影響了中國信息化的總水平。“造成這種情形主要是由于電信壟斷,在其他國家開放的服務領域,中國寬帶接入缺乏市場競爭,嚴重限制了服務水平的提高。”
斥電信打擊競爭對手
報告還指出,十年來我國對互聯網的監管思路一直是保護國有壟斷企業,以入世、信息安全、掃黃打非為理由,抬高接入市場準入的門檻。盡管2008年反壟斷法出臺,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卻分散在三個部委,對壟斷國有企業的壟斷行為監管失效。
“中國電信不僅處于壟斷狀態,而且有壟斷行為。突出表現就是價格歧視。”報告指出,為了充分利用信息產業部的規定,維護壟斷和支配地位,中國電信制定了遠高于市場價格的結算標準,以此增加競爭對手的帶寬接入成本,遏制競爭對手的寬帶業務發展,從而最終穩固自身的寬帶市場。其具體做法是,在實際操作中設立了“黑白名單”,予以差別定價。
而由于中國60%的寬帶接入用戶、65%的內容資源及主要的國際出口帶寬都集中在中國電信手中,網間互聯總流量中有83%流經中國電信網絡,包括廣電網絡在內弱勢運營商處境并不好。
建議第五次拆分電信
報告同時提出了具體的政策建議,包括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部門,立即責成中國電信暫停清理行動;及時調整網間結算的結構與政策,增加國家交換中心(NAP)點的互聯帶寬,降低政府網間結算價格;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應明確互聯網接入市場的開放政策,將“穿透流量”合法化,加快開放與競爭的步伐;建議國家反壟斷法行政執法部門,與電信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溝通合作,啟動對中國電信的反壟斷調查。
最后,報告建議國家從長遠考慮,進行第五次電信拆分。提出可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的數據中心業務分拆出來(目前擁有的近10萬個數據中心機架,約60億的年收入,占中國電信總收入2%以下),整體上并入廣電,與中國有線電視網絡公司合并,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網絡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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